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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受关注十大财会法规       
2014-01-07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根据2013年法规点击数及对全行业的重要性,筛选出2013年度中国最受会计人关注的十大财经类法规。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自2013年8月1日起,中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2013年8月16日,中国财政部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成本管理是管理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通过引入作业成本法,以及多维度、多层次成本核算等管理会计的理念、工具和方法,从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入手,探索推进管理会计的研究和应用,积极发挥管理会计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是对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先行探索和有益尝试,是财政部门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原来是由各省市自主管理实施,各地的考试政策不统一,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权统一到财政部,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更加规范、透明。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5月27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新增了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规范了税收政策,完善了征管办法。12月12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正式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并从2014年1月1日实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9月29日,为了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由于无法有效打击社会上比较严重的偷逃骗税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2年9月获得通过。1995年2月、2001年4月,又经历多次修订。本轮《税收征管法》修订启动于2008年。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并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广泛征询意见,修订之后报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案中对现行《征管法》第89条的修订内容涉及注册税务师行业,引起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以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中国财政部下发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此次修订后的新规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形式、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以更加切合实际、服务会计人。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六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运用审计准则,解决审计实务问题,防范审计风险,2013年10月31日,中注协发布6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3年10月31日发布了第二批共7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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