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讯
PCAOB与芬兰审计监管机构达成合作协议       
2013-02-28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与芬兰审计监管机构——芬兰中央商会审计委员会(AB3C)达成一项合作协议,允许双方官员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并进行信息交换。2013年2月4日,该协议正式对外宣布并立即生效。而在此之前,PCAOB刚与法国审计监管机构签署了类似的合作协议(详情请参阅《PCAOB与法国审计监管机构达成合作协议》。

PCAOB 主席詹姆斯·R·多蒂(James R.Doty)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芬兰是欧盟成员国中第六个与PCAOB签订联合监管协议的国家,标志着PCAOB在跨境审计监管合作方面不断取得进展。我们期待能与芬兰同行密切合作,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

到目前为止,PCAOB已与欧盟成员国中的英国、德国、荷兰、西班牙和法国的审计监管机构签署了类似协议;此外,还与瑞士、挪威以及北美洲、中东地区、亚洲和澳大利亚等地的其他几个审计监管机构达成了联合监管协议。

PCAOB表示,它将继续寻求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以及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审计监管机构进行合作,签订更多的联合监管协议。但是,PCAOB与其主要合作对象之一的中国审计监管机构之间还没有达成任何合作协议。

该协议界定了联合监管的框架,并允许双方根据美国2010年颁布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条款的规定进行机密信息交换。《多德—弗兰克法案》对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允许PCAOB在特定的情况下,与非美国监管机构分享机密信息。此外,该项合作协议还涉及数据保护相关内容。

PCAOB国际事务部主管布鲁斯·威尔森(Bruce Wilson)指出:“AB3C 和PCAOB承诺双方将通力合作,共同保护投资者利益。”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在美国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公众公司实施定期审计,那么它们应该接受PCAOB的监督和检查。在PCAOB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900多家事务所分布在美国以外的87个国家及地区;当前,有5家事务所分布在芬兰,其中包括德豪、德勤、安永、毕马威以及普华永道在芬兰的分支机构。

 

原文链接:http://www.accountingtoday.com/news/PCAOB-Makes-Deal-Finland-Audit-Inspections-65594-1.html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IPA会员中心及商城会员隐私政策 IPA会员中心及商城服务协议

关注IPA官方微信
协会短信均以(阿彼艾)发出,如收到其他以IPA名义发出的短信,请通过上方400电话举报。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