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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IPA会籍资格被纳入《上海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3.0版)》       
2025-11-10

2025年11月7日,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2025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项目对接大会在上海展览中心中央大厅隆重举办,公共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Institute of Public Accountants,下简称IPA)作为境外职业资格发证机构受邀参会。

本次大会成功发布《上海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3.0版)》(下简称《清单》),IPA会籍资格再次入选A类、D类项目。
本次《清单》IPA会籍资格新增入选B类、C类项目,符合条件的资深会员(FIPA)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更多信息可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清单》A 类项目 - IPA持证人员享受便利保障服务

为在上海市合法工作的IPA持证人员提供以下便利保障服务:
1.外籍人员可凭相关单位邀请函件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凭工作许可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居留许可;
2.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相应类别来华工作许可,其中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的,可办理5年以内的有效证件;
3.非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可给予对应的职业资格或职称积分;
4.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时可给予加分;
5.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6.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企事业单位给予持证人员其他支持和保障。

《清单》B 类项目 - IPA持证人员享受进一步保障服务

1.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来华工作许可,可不受学历、年龄、工作经历限制;
2.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由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主管部门推荐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3.外籍人员可办理有效期5年的多次签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可申请最长10年期的人才签证(R字签证),享受出入境便利;
4.外籍人员来沪创新创业可凭相关证明,办理相关居留证件;
5.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的,经本市用人单位推荐,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6.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企事业单位参照高层次人才给予持证人员其他支持和保障。

《清单》C类项目- IPA持证人考核认定职称

根据《清单》在本市合法工作的资深公共会计师(Fellow of Institute of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FIPA)(持证2年以上)有效会员,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相关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其境外专业经历、工作业绩、创新贡献等可作为评价依据。
关于考核认定职称流程请参照《清单》原文中申报程序。

《清单》D类项目- IPA与境内评价标准互认

根据《清单》逐步探索以直接申请资质、豁免部分课程、减免考试科目等多种形式,推进IPA与境内职业资格、职业认证或专业技术职称互认。详细互认条款如下:

  • 取得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或中国注册会计师有效资格持有者,通过《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科目考试,可直接申请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免考IPA评估与考试科目最多13门。
  • 中国注册会计师有效资格持有者,通过《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科目考试,可直接申请公共会计师(MIPA),免考IPA评估与考试科目最多13门。

本次《清单》发布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和人才集聚,完善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搭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

IPA再次被纳入《清单》体现了政府对IPA会籍资格的高度认可。此次上海市发布考核认定职称清单体现出政府对公共会计师协会持证会员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IPA将积极配合和支持相关工作,为财会行业发展及人才培养持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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